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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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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土地稅法第四章【土地增值稅】第二十八條
內容: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瀏覽人次:2 人  更新日期:1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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