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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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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所得稅法第九十九條
內容:
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暫繳稅款時,得憑扣繳憑單抵繳,如不足額,另以現金補足,如超過暫繳稅款數額時,其超過之數,留抵本年度結算稅額。
 更新日期:1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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