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五條
內容:
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所稱之附屬作業組織,指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為達成其創設目的而另設經營事業或營業行為之組織。
瀏覽人次:7 人  更新日期:107-03-18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
列印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