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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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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三條
內容:
依本法第八十八條應扣繳所得稅款之各類所得,如有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者,應免予扣繳。但採定額免稅者,其超過起扣點部分仍應扣繳。
銀行業貸放款之利息所得及營利事業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之佣金、租賃及權利金收入,均免予扣激。
瀏覽人次:13 人  更新日期:10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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