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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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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五條
內容:
營利事業或個人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七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第七十三條第二項、第七十四條或第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所得稅申報時,應依本條例規定計算、 申報及繳納所得稅。
個人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得免辦結算申報者,如其基本所得額超過第三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之金額,仍應依本條例規定計算、申報及繳納所得稅。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0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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