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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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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二條
內容:
薪資受領人於年度進行中遇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於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將異動後情形,另依前條規定填表通知扣繳義務人。

一、

結婚、離婚或配偶死亡。

二、

受扶養親屬人數增加或減少。
瀏覽人次:2 人  更新日期:10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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