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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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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三條
內容:
扣繳義務人於接到薪資受領人填報之免稅額申報表後,應單獨列冊記載,遇有異動通知者,並應辦理異動登記。
 更新日期:10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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