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法規命令
一、
充任營利事業之設立、合併、轉讓、廢止以及變更登記之代理人。二、
會計制度之設計以及撰擬有關稅務之商事文件。三、
各項會計紀錄、帳表、財務狀況之查核、整理、分析、簽證、鑑定以及報告等事務。四、
辦理資產估價、重估價以及會計方法之申請與變更。五、
代理所得稅暫繳、結算、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未分配盈餘及決清算申報;納稅、 退稅、留抵以及申請獎勵減免等事務。六、
有關所得稅案件之更正、申請復查、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七、
申請為有關所得稅法令之解釋。八、
充任清算人、破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或其他有關所得稅事務之受託人。九、
關係人交易預先訂價協議之申請事務。十、
其他有關所得稅事務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