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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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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二條
內容:
特種飲食業之營業稅稅率如下:

一、

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二、

酒家及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

 

瀏覽人次:5 人  更新日期:1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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