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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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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二十條
內容:
進口貨物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之數額,依第十條規定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
前項貨物如係應徵貨物稅、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之貨物,按前項數額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後計算營業稅額。
瀏覽人次:3 人  更新日期:1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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