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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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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條之一
內容:
信託財產於左列各款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或為其他處分者,不適用前條有關視為銷售之規定:

一、

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

二、

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

三、

因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撤銷或信託關係消滅時,委託人與受託人間。
瀏覽人次:6 人  更新日期:1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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