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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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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
內容:
進口下列貨物免徵營業稅:

一、

第七條第六款、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款之肥料及第三十款之貨物。

二、

關稅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之貨物。但因轉讓或變更用途依照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補繳關稅者,應補繳營業稅。

三、

本國之古物。
瀏覽人次:2 人  更新日期:1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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