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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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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之三
內容:
本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應申請稅籍登記之營業人,依第三十八條規定應檢附之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以其專供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使用者為限。
瀏覽人次:2 人  更新日期: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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