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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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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八條
內容: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所稱娛樂節目,係指在營業時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一、

樂器表演人數達二人以上者。

二、

有職業性演唱或表演者。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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