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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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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沿革:
中華民國92年8月29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2B000076 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20053363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92年10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95年2月1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051號令及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50450958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10條、第12條條文
中華民國98年05月2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80085026號及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80453801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
中華民國100年3月2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01954號及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004028650號令修正發布條文,並自100年7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250047348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20007498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4、6~9、11、12、14、15、20、21條條文,並自102年7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482002198號及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40457894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6條,並自105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5年1月26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  10582000173號、財政部臺財稅字第1050451412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29條,並自105年5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582005745號、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705930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14條之1,並自106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7年11月5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782004745號、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704670220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4條、第11條及第22條,並自108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9年12月4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982005095號、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904688220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並自110年1月1日施行
瀏覽人次:19 人  更新日期:1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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