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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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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
內容:
民營退稅業者應善盡監督及管理特定營業人之責任,就可能產生之疏失,預擬防杜機制。如有可歸責於特定營業人、民營退稅業者或其退稅系統之事由,致發生誤退或溢退情事者,民營退稅業者墊付之誤退或溢退稅款,不予退還。
 更新日期: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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