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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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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第三條
內容: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前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二項,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更新日期:1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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