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財政部賦稅署
|
English
民國114年4月24日 星期四
瀏覽人數:2028175人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六條第四款所定營業人應申請稅籍登記之年銷售額基準
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3月2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60453942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14年4月7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404515420號令新增名稱及修正發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瀏覽人次:18 人 更新日期:114-04-09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如需要回上頁請利用鍵盤"alt + ←"鍵替代
:::
列印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置頂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