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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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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印花稅法第十條
內容:
貼用印花稅票,應由納稅義務人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但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之連綴處為騎縫註銷之。
 更新日期:1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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