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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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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四
內容:
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購買油氣雙燃料車並完成登記者,該汽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瀏覽人次:4 人  更新日期:10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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