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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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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貨物稅條例第二十一條
內容:
完稅或免稅貨物,均應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領用貨物稅照證。但經財政部核准以其他憑證替代者,不在此限。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0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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