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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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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五十九條
內容:
海關代徵貨物稅,應按月列表送財政部關務署及海關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備查。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有關貨物稅稽徵事項,由海關代為辦理。其產製之應稅貨物外銷,得免填用免稅照。
瀏覽人次:7 人  更新日期:1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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