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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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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七十九條
內容:
產製廠商採購應稅原料製造另一應稅貨物,因故未依第七十五條之規定辦理免稅手續,自行向市場採購已稅貨物為原料者,得於嗣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辦理退還原納稅款。
瀏覽人次:8 人  更新日期:1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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