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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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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菸酒稅法第二十一條
內容:
本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
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按超過原專賣價格之金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
 更新日期:10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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