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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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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菸酒稅稽徵規則第十五條
內容:
產製廠商設有加工部門者,由製造部門移送加工部門之菸酒,其應納之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每月繳納一次,繳納期間及申報手續,與出廠菸酒同。
 更新日期:10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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