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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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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菸酒稅稽徵規則第二十二條
內容:
產製廠商依前條規定設立未稅倉庫者,其每月未稅菸酒移運情形,應於次月十五日前檢同產銷月報表,送請主管稽徵機關查核。
未稅菸酒進出倉庫情形,並應列表送請未稅倉庫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查核。
 更新日期:10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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