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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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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五條
內容:
同一贈與人在同一年內有兩次以上依本法規定應申報納稅之贈與行為者,應於辦理後一次贈與稅申報時,將同一年內以前各次之贈與事實及納稅情形合併申報。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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