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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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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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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三十九條
內容:
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有第四十六條所稱故意以詐欺或不正當方法逃漏遺產稅或贈與稅時,得敘明事由,申請當地司法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或其他強制處分。
瀏覽人次:2 人 更新日期:1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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