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十四條
內容:
納稅義務人違反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四條規定,未依限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之罰鍰。
瀏覽人次:2 人  更新日期:107-04-13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
列印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