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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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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
內容:
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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