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六章【罰則及附則】第五十四條
內容:
依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之舉發獎金,主管稽徵機關,應於收到罰鍰後十日內,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
 更新日期:107-04-13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
列印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