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財政部賦稅署
|
English
民國114年4月21日 星期一
瀏覽人數:2026452人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綜合查詢
法律與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規草案預告區
法規草案預告回應
賦稅法規中英對照
內地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租稅協定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土地稅法第十三條
內容:
本法課徵田賦之用辭定義如左:
一、
地目:指各直轄市及縣(市)地籍冊所載之土地使用類別。
二、
等則:指按各種地目土地單位面積全年收益或地價高低所區分之賦率等級。
三、
賦元:指按各種地目等則土地單位面積全年收益或地價釐定全年賦額之單位。
四、
賦額:指依每種地目等則之土地面積,乘各該地目等則單位面積釐定之賦元所得每筆土地全年賦元之積。
五、
實物:指各地區徵收之稻穀、小麥或就其折徵之他種農作產物。
六、
代金:指按應徵實物折徵之現金。
七、
夾雜物:指實物中含帶之沙、泥、土、石、稗子等雜物。
更新日期:107-04-13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如需要回上頁請利用鍵盤"alt + ←"鍵替代
:::
列印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置頂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