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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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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
內容: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釘樁測量分割前,仍照原有稅額開單課徵,其溢徵之稅額,於測量分割後准予抵沖應納稅額或退還。
 更新日期:1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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