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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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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
內容:
非都市土地編為前條以外之其他用地合於下列規定者,仍徵收田賦:

一、

於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公布施行前,經核准徵收田賦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

二、

合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作農業用地使用者。
 更新日期:1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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