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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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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契稅條例第二十四條
內容:
納稅義務人不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三日,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更新日期:1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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