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法規命令
一、
公共水陸道路:指公共使用之水陸交通路線。二、
交通工具:指機動車輛及船舶。三、
汽缸總排氣量:指汽缸橫斷面積乘活塞衝程及汽缸數之積。四、
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指軍隊裝備編制內,規定各單位應裝備之指揮車、載重車、戰鬥車、通訊車及艦艇等交通工具。五、
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指公立醫院及向政府登記有案之團體所設立之醫院。六、
裝配之交通工具:指以國內外出品之交通工具零件,裝配成為可供行駛之交通工具。七、
利用非交通工具之設備:指非屬交通工具,而利用其機動或其他設備代替交通工具使用者,如專供農業用之耕耘機,利用其發動機,裝置為類似載貨、載客車等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