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
:::

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使用牌照稅法第四章【徵收程序】第九條
內容:
使用牌照稅之徵收方式如下:

一、

汽車每年徵收一次。但營業用車輛得分二期徵收。

二、

機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每年徵收一次。
瀏覽人次:1 人  更新日期:107-06-14

回上頁 回首頁 回最上方
:::
列印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