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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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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
內容:
納稅義務人未繳納稅款而申請復查,稅捐稽徵機關於復查決定通知納稅義務人時,應就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後段規定加計利息填發繳款書,一併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
 更新日期:1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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