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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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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0年1月17日 星期日
瀏覽人數:7450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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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第九條
內容:
稅捐稽徵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向有關機關及人員提供資料時,應以密件處理,並提示其應予保密之責任。
瀏覽人次:3 人 更新日期:1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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