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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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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稅捐稽徵機關受理擔保品計值及認定辦法
沿革:
中華民國79年4月26日財政部台財稅第791187699號函發布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0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904663700號令修正「黃金外幣及上市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計值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稅捐稽徵機關受理擔保品計值及認定辦法」。
瀏覽人次:16 人  更新日期:1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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