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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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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記帳士法第二十二條
內容:
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應由直轄市及過半數之縣市記帳士公會完成組織後,始得發起組織。
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直轄市及縣市記帳士公會應加入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為會員。
 更新日期:1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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