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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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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
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3月5日台財稅字第10704533290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107年11月9日台財稅字第10704674180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2條、第4條至第7條、第9條至第15條條文;名稱並修正為「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
中華民國110年1月10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90470666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7條;除第15條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004692160號令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
瀏覽人次:18 人  更新日期:1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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