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法規命令
一、
客戶為自然人者: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明字號、職業、國籍、住居所地址及聯絡方式。二、
客戶為公司、獨資、合夥、有限合夥及其他組織方式之營利事業、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者:(一)
名稱、註冊地國、登記地址、實際之營業處所地址、聯絡方式及營業項目。(二)
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姓名、住居所地址。(三)
控制權結構及實質受益人。三、
客戶為信託或類似信託之法律協議之受託人者:委託人、受託人、信託受益人及該法律協議之董事、監察人、受託人、受益人或管理人之姓名、住居所地址及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