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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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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稅新頒函釋-專供生產有機發光二極體顯示器用之玻璃檢具相關證明可免徵貨物稅。

法律依據: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110.10.15台財稅字第11004633950號令
摘要:
專供生產有機發光二極體顯示器用之玻璃檢具相關證明可免徵貨物稅。
說明:
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專供生產有機發光二極體(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顯示器用之玻璃,可檢具工業主管機關證明及承諾不轉售或移作他用之聲明書,向進口地海關或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免徵貨物稅。



  •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

  • 更新日期:1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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