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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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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三章【收銀機開立收據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第十條
內容:
營業人具備下列條件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定使用收銀機開立收據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

一、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且會計制度健全者。

二、

經營零售業務者。

三、

銷售之貨物或勞務可編號並標示價格者。
 更新日期: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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