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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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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十三條
內容:
營業人應自備收銀機收據紙帶,使用前應檢附驗印報告單敘明卷數,報請主管稽徵機關登記驗印,遇有遺失空白未使用者,應即日敘明原因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更新日期: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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