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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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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十五條
內容: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收據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者,應每日按收銀機收據存根聯總計金額,扣除已開立統一發票之金額後,彙開一張二聯式統一發票,註明「彙開」字樣自行保存,並於每期申報銷售額所檢附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之。
 更新日期: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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