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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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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稅籍登記規則
沿革:
中華民國92年8月12日台財稅字第0920455500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98年4月3日台財稅字第09804521980號令定自
中華民國98年4月13日施行
中華民國100年5月5日台財稅字第10004511230號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101年3月23日台財稅字第10104516460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及第12條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4日台財稅字第10104656130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
中華民國103年4月2日台財稅字第1030453823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5條及第7條
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台財稅字第1060454451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0條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台財稅字第10704603600號令修正發布第13條及第20條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00464734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6條、第7條、第14條、第20條條文;除第3條條文自111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11年8月8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104610670號令修正發布第3、4、8、11、20條條文;增訂第4條之1條文;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瀏覽人次:17 人  更新日期:1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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