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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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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記帳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十一條
內容:
懲戒委員會會議於決議書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通知記帳士公會及財政部前,對外不公開;與會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會議內容及決議,均應嚴守秘密。
 更新日期:1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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