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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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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法規命令

名稱: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三章【收入類之查核】第十五條
內容:
營利事業申報營業收入與開立統一發票金額不一致,應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營業 收入調節欄項下調整說明;其經查明無漏報或短報情事者,應予核實認定。
瀏覽人次:4 人  更新日期:10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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